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4853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5-21
信件标题:
物价举报
信件内容:
叶县田庄乡三常路口许南路西三家超市疫情时期物价虚高,且部分商品无明码标价。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5-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叶县田庄乡三常路口许南路西共有三家综合性超市,分别是:叶县田庄乡亚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22MA40PAXLX9,负责人:段某;叶县田庄乡大福源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22MA44D9Y0X0,负责人:王某;叶县田庄乡广源购物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22MA42H8C66B,负责人:杨某。经县市场监管局对以上三家超市进行细致的检查,未发现这三家超市有哄抬物价的行为,但这三家超市均有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情况。这三家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这三家超市均为初次违反,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这三家超市免于行政处罚,责令这三家超市在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这三家超市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三家超市的负责人向县市场监管局递交了违法行为整改承诺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