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4687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2-05-18
信件标题:
那一条说不追究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误认为违法行为采取措施 找遍所有法律 没有那一条说不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14周岁以下 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参与殴打一群男人 明显30岁以上
正当自卫 还是紧急避险法 行为人 误认为违法行为采取措施 行为人需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或者免处罚
没有对13岁小孩 积极赔偿 没有赔偿医药费 没有赔偿精神损失费 没有取得谅解。
新华区公安局对现场参与对13岁小孩 殴打 侮辱 造谣 诽谤 人员不追究法律责任 请拿出法律依据
。
2022年5月14日晚上在平顶山叶县政府发布叶县7岁男孩 与13岁男孩是走失 并非倒卖人口 平顶山新华区附近找到 7岁小孩被安置
2022年5月14日晚上 13岁小孩 无人管 网友晚上在抖音发布视频 在路上遇到这个孩子 被一个好心人领回家吃饭 2022年5月15日网上说送医院 小孩家哥哥残疾妈妈重病 他失学
抖音很多网友拍摄视频 2个未成年小孩 骑个自行车 7岁小孩穿着13岁小孩的校服 视频现场有一个女的大喊 书记 打他 等内容 路人大喊 他也是小孩 不要吓到孩子了 然后一群男的开始对13岁小孩极度难听辱骂 殴打 捆绑 等
依据相关法律 主动赔偿 取得当事人谅解 可以从轻或者免处罚 唯一法律依据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5-1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了解,2022年5月13日下午,7岁男孩杨某某走失后,其家人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通过媒体发布寻人信息。5月14日早上,杨某某在平顶山市九中附近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根据警方调查,13日下午,14岁男孩王某某(患有智力障碍,平顶山市湛河区人)约杨某某到市区玩耍,随后骑车辗转到市区,该事件并非拐骗案件,不存在拐骗行为。警方调查完成后,叶县融媒及时发布《警情通报》对事件进行澄清,避免王某某承受不必要的舆论压力。因反映人所留联系电话不实,我单位工作人员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反映人真实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