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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4267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5-06
信件标题: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信件内容: 1.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2022年起农村自建房是否需要走审批?若无审批手续自行建盖是否违法?应该如何举报? 2.农村自建房超出原宅基地面积是否违法?确权标准如何界定?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7-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1.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2022年起农村自建房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如发现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可以至镇政府进行投诉举报。2.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所以,原则上来讲,自建房只要符合村镇规划,未占用公共资源,违法占地,且面积不超过文件规定最大面积的,均不算违法。但因宅基地问题涉及问题较多,反映人可至镇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县审批大厅进行相关政策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50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