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3821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4-24
信件标题:
关于编号24789的举报信的情况反映
信件内容:
我是叶邑镇罗庄建材经营者罗玉合。于2004年盖了经营场地,由乡土地所发证,建了3层钢结构作为仓库。并非举报人所说是2016年搭建。于2018年向西扩建一个彩钢瓦大棚,扩建部分根据非法占地法规已由我个人自行拆除。
现被他人举报,举报情况不属实,恶意诬陷。为澄清事实给政府反映一下情况。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5-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了解,该反映人反映的被他人举报的违建问题已经行政复议,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故未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