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7895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11-27
信件标题:
叶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干部作风
信件内容:
领导见信好
关于叶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公职人员罗建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贷在外经营第三产业,子女配偶经商等问题举报
举报人:利信 联系电话:02861302809
被举报人: 罗建峰(叶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公职人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罗建峰利用职务之便在外经营第三产业,本人明确表示在外经营第三产业,担任舞钢市盛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请领导调查他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单位不受理,我们会带上相关材料直接实名举报到市长信箱,并且带着记者,带着媒体曝光,谢谢.届时连根拔起,勿以身试法。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2-0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反映问题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行为,已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建议反映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