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6493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9-28
信件标题: 强行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彩钢瓦棚
信件内容: 反映材料 反映人王军正,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常庄村,身份证,410422197207024877,电话17530869795 被反映人罗玉合,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罗庄村,身份证,410422197103034985电话13849583646 反映事项,被反映人强行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彩钢瓦棚 。 反映理由,2020年11月分罗玉合强行占用罗庄村两位光棍汉宅基地建彩钢瓦棚,两位光棍汉在世时村集体给的宅基地,两位光棍汉去世后,土地应该归村集体所有,不能被反映人占为自己用,此事村支部知道,镇政府知道,土地所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制止, 此致 2021.9.28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0-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反映问题已经行政复议,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