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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246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0-12-05
信件标题: 关于锦绣佳苑小区不动产办理问题
信件内容: 锦绣佳苑小区于2010年交房入住,房产证已办理,2019年、2020年期间多次去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房产过户,结果被告知是问题小区,不能办理过户。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请问房子已入住多年怎么成了问题小区,不能过户影响到小孩儿上学,请问问题小区什么时候可以解决房产过户问题。既然房产证都可以办理出来怎么就不能过户。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12-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查,锦绣佳苑项目小区位于广安路体委西侧,由河南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取得叶国用(2009出)地1-11-025-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用地面积13140.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2009年7月21日取得住建和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贰零零玖第拾号)总规划建设规模为七栋,建筑面积35446平方米,其中八层两栋、十一层三栋。2011年4月9日经建设部门同意调整了小区规划,调整后总建设规模为五栋,总建筑面积37258平方米,其中八层两栋、十一层一栋,十二层两栋。该项目2011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备案。2012年2月房地产管理局为该公司颁发了叶房其字第00091号《房屋所有权证》,2013年该公司为部分业主办理了产权转移。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该开发企业未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任何登记申请,同时也未提供该小区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我县自2016年10月起,房产部门登记职责整合,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县房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登记业务。由于历史分散登记时期,房产部门登记时没有涉及土地,而现不动产政策实施后不动产登记是依照当事人申请进行的房地一体登记,登记中涉及权利人土地分摊面积的物权权益。 反映的办理房产证过户事项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所需的材料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1、该项目由于土地、规划问题已经纳入我县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范围,县委第162次常委会议定([2020]21号)实行“证缴分离”办法,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按照县问题楼盘办每一个项目具体化解方案加速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中。 2、另按照2020年10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20号精神要求,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要在收到土地合宗、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后,依照房屋测量报告数据进行办理。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接到锦绣佳苑项目化解方案和项目相关的材料、数据。 3、待项目中房地一体相关数据整合入库后,开发企业和反映人等业主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