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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7985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0-06-22
信件标题: 强占房屋
信件内容: 叶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我叫马国永,系叶邑镇常庄村村民。贵单位受理的编号为 16098,信件名称为“恶人抢占住宅 强买强卖住宅百姓房子”的信件内容完全虚假,根本不是事实。县长信箱是我们百姓的呼声,是公平公正的评论,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信件中所提内容,2020年4月9日我已经由叶县法院提起诉讼,在2020年6月12日开庭过程中,李建锋当庭捏造三种房屋买卖关系。李建锋在庭审上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胡编乱造,当挺我指责李建锋发誓,李建锋低头不语。信件内容中李建锋所述歪曲事实,胡乱编造的,纯属无耻行为。 没有人比法院调查到的事实更准确、更真实,没有人的意见比法院的判决书更有权威性。请贵单位将案件事实的审判权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请贵网站撤销对16098号信件的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6-28
回复内容: 永为兄弟关系,马运卿、马国永与李建锋双方均无法提供此房屋相关的租赁或者买卖协议,协商无果后,土地及房屋所有人马国永已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查人员与马运卿、马国永及李建锋调查了解后,李建锋现居住房屋为纠纷房屋,该纠纷房屋土地宅基证(叶宅字NO:0047570)所有人为叶邑镇常庄村村民马国永,该房屋一层由马运卿出资建设,二层由李建锋出资建设,2004年,马运卿与李建锋产生18000元的交易,马运卿认为是租赁,李建锋认为是买卖,就所有权问题双方产生了纠纷,多次协商无果后,由土地及房屋所有人马国永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协商,双方愿意经司法机关判定,不会将矛盾进一步激化。法院判定结果下达后,叶邑镇政府将配合司法机关予以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80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