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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5369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1-16
信件标题: 反映王军正违章建筑
信件内容: 2018年11月11日,叶邑镇常庄村王军正擅自租用别人土地,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建房,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要求叶邑镇政府依法予以拆除。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5-20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县即通知叶邑镇政府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罗玉合反映的王军正违反城乡规划法擅自租用别人土地,该土地之前建有个体加油站一处,2000年7月由叶邑镇政府农机管理站将加油站所有房屋、设施以及土地承包给叶邑镇北村村民王遂兴使用,租金为50000元;2007年,王遂兴妻子王玲将该加油站再次转让给叶邑镇大王庄村村民王德明,租金为58000元;2008年10月22日,王德明将加油站转让给叶邑镇常庄村村民王大丽使用,租金为65000元;2018年11月12日,王大丽将加油站转让给王军正,租金为25万元。因为涉及到转手四次,需逐一调查取证相关协议合同,且王遂兴本人已死亡,增加了调查难度,目前,镇政府正在积极联系相关人员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