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4765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19-12-02
信件标题:
滥占土地,违法建房
信件内容:
尊敬的古书记你好,我是夏李乡西田庄村垱文组村民韩金水,身份证号410422197903083811.电话,15037590262,在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特此向您反映西田庄村现任支部书记杨坡滥占土地违法建房一事,这件事早在8月11日前后由本人及西田庄村村民李全胜,王河舟,常守福,李召联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实名向县双违办,群工部,士地局,纪违及李鹏鹏县长任主任等部门反映过。并且在群工部由赵县长亲自接访并批示由夏李乡政府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然按照信访条例60天已过,可并无处理结果,在我們举报之后,乡长王要杰公开包庇,土地所长李春庆为杨坡提供虚假的土地使用证,并采纳交双违办,说我们举报的不属实,并且李春庆还为杨坡提供一系列连国土部门都没有的如同废纸一样的材料上骗政府,下欺百姓。李,王二人还映亲托友或面谈或电话的方式劝说我们不要再追究此事。由于二人的策划与操纵,但不知上级压力还是其它力量驱驶致使政策不能落实,法规不能执行。而后向县市两级反映无果。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让法规得以执行,政策得以落实,还公道于百姓。此次打扰,实属无奈,恭请您理谅二解。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5-18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县即通知夏李乡政府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6年夏李乡田庄村小杨庄自然村村民杨坡(2018年4月任西田庄村支部书记),在小杨庄平桐路东侧建房一处,经实地勘测,主体房屋在村庄规划区内,符合规划,属村庄建设用地,紧邻主体房屋南侧,杨坡搭建一间简易房,占用林地,不符合规划,已经自行拆除。杨坡所建房屋已进行不动产确权登记,宗地编号为JC00113。杨坡所建主体房屋没有占用可耕地。经乡村两级与反映人沟通协调,反映人对此调查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