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结束的通知
叶县社会各界: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定(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并于2023年11月27日在网上公开,开始为期30日的征求各方意见工作,2023年12月26日征求意见结束,公示在30日内未收到异议,感谢各方配合。
特此通知!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