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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进老年人服务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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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老年人服务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大数据局202126号),切实做好便利老年人政务服务工作,便捷老年人办事,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原则

老年人服务专区应遵循尊重关爱、温馨便捷、集成服务的服务原则。县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涉老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集中到老年人服务专区收件、受理、办理。

二、硬件设施配备

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大厅配备老花镜、轮椅、医药箱、口罩、雨伞、饮水机、放大镜等服务用品及无障碍设施,配备高拍仪、身份证识别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大厅还可提供自助拍照等设施。大厅环境及设施配备要体现出多元化及省心式服务。

三、区域功能布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入口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便于老年人办事,统一老年人服务形象标识,命名为“老年人服务专区”。

1.咨询辅导区(席)。设置开放式咨询辅导区(席),配备专业的辅导人员,主要进行咨询答疑、材料预审、辅导填表等,方便对老年人办事进行肩并肩咨询和业务办理。

2.综合受理区。设置集中的老年人办事集中受理区,开设与老年人办事业务量相匹配的受理窗口、发证窗口。针对老年人办理的高频事项,可按照单个事项设置受理窗口;其他事项可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

3.自助填单区。设置便利化的自助填单区,优化表格填写内容,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填表服务。制作通俗易懂的大字版宣传读本、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示范文本等,便于老年人识别和阅读。

4.休息等候区。设置适合老年人身体特征的舒适座椅,并为老年人提供饮水、阅览等服务;配备巡回咨询帮办人员,随时回应老年人诉求。

四、涉老事项标准化

1.公布涉老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级涉老服务事项清单,并印制事项清单等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

2.涉老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和三级“三十二同”的原则,逐项对涉老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办事环节、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进行梳理规范,形成标准化的办理规程和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优化办理流程。通过信息共享、表单预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等,进一步优化简化涉老服务事项的办事村料和办理流程。提升涉老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进一步提升涉老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深度。对于不能实现全程网办事项,采取免费邮寄、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老年人跑趟次数。

五、优化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并落实便利老年人办事的现场引导、咨询辅导、告知承诺、预约办理等服务机制,使老年人现场办事全程有人帮、服务链接无缝隙。

1.现场引导。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接待老年人,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现场引导老年人取号等候或到窗口办理业务。

2.咨询辅导。咨询辅导人员应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宣传、办事咨询、疑难问题解答、表格填写、村料预审等服务,一次性、全面准确的进行解答或预审。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一次告知单。对不属于政务服务范围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告知承诺。对老年人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编制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流程、格式文本等,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告知单等进行公布。对确实无法开具的证明,要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预约办理。以老年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预约办理机制,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预约系统,支持大厅、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第三方平台等多种途径开展预约服务。

5.精准推送。梳理涉老政策,对涉老服务事项要素、申报材料、补贴政策进行优化。对涉及多部门惠民政策的内容提炼、整合,以易读、易操作的形式,精准推送涉老惠民政策,解决存在的涉老惠民政策知晓率低问题。

6.免申即享。梳理“免申即享”涉老服务事项清单,推行政策“免审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相关事项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7.容缺办理。完善“容缺办理”模式,实行“容缺受理”和“容缺收件”。对涉老服务事项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窗口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减少老年人跑趟次数。

8.帮办服务。根据办事需求和意愿提供无偿帮办服务。组建专业的帮办队伍,对老年人实行陪同办理。不常办理事项由帮办人员帮忙跑腿、全程陪伴,为老年人提供表格填写、帮忙打印复印等服务。规范佩戴帮办服务标志,协调解决帮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9.代办服务。根据办事需求和意愿提供无偿代办服务。组建代办专业队伍,签订代办服务委托书,填写表单,并按事项申报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及时掌握代办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向委托方反馈事项办理情况。规范佩戴代办服务标志,协调解决代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0.上门服务。对年龄超过80岁或  因疾病、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窗口办理业务的老年人,应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上门服务机制,明确并统一公布上门服务事项清单、条件、预约流程和服务流程等。

11.“办不成事”反映机制。建立“办不成事”反映机制,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因政策、系统、材料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多次办”、“办不成”等咨询协调服务。定期收集汇总“办不成事”问题,形成“办不成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改进工作。非政务服务事项,不纳入“办不成事”反映机制范围。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推进优化老年人服务工作。

2.优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应用。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简化涉老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

3.保留线下现金和银行卡缴费方式。各类大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老年人提供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服务。完善银行窗口代缴代扣服务方式,水、电、气、暖、社保等基本政务服务事项费用缴纳,保留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方式。

4.畅通服务沟通渠道。探索“长辈关怀”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在线服务。定期电话或短信回访老年人,主动询问并在线受理相关服务需求,按规范要求及时办理回复。

5.完善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建立老年人疾病突发问题应急预案,强化工作人员急救常识培训,配备应急医药箱,确保老年人突发疾病时,大厅能够及时提供救助服务。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