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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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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2022 

 

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对叶县2022年第二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的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叶县202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批复的请示》(叶乡振202211号)文件已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脱贫乡村产业发展,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202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批复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2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涉及龙泉乡、邓李乡、辛店镇、仙台镇以及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农业局、科技局、文广旅局、人社局等11个单位,共建设17个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政策保障等三个类型。(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2022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申请财政统筹整合资金5386.1万元。

三、强化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和工程质量负责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确保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备案。同时,已竣工的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且设立扶贫项目标志。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叶政【2017】155号)规定的报账要求进行报账(报账所需资料清单参考叶县扶贫项目建设基本指南),报账资料要完整规范,并附项目所在村四议两公开资料、村级申报资料,项目公告公示资料(开工前、竣工后)、项目建设中、竣工后的照片,报账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同时,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扶贫项目严格落实“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抓住当前项目建设有利时机,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相关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责任单位要会同乡村振兴、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尽早建成,发挥资金效益。

 

叶巩固脱贫成果【2022】5号附件叶县2022年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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