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平顶山市2021年度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平农〔2021〕124号)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业行政 执法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 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 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 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 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落实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 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叶县 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 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可以结合实际釆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 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 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 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 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2、随机选 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 从《叶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 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 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 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 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农业 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 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杲应用。各股站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 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向局政策法规股报备相关检 查材料,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 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 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 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结果,及其涉及的后 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由局政策法规股统一公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股站务必高度认识 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 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 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 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 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 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 法能力。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