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叶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乡镇(街道)等单位推荐申报、调查走访、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第五批叶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名单附后)。
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13937545433
附件:1.叶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2.叶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简介
附件1:叶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docx
附件2:叶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