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戏曲、文艺演出进乡村入校园活动(以下简称“进乡村入校园”活动)已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为扎实组织好这项活动,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2019年“进乡村入校园”活动主要任务是:全县554个行政村每年至少送1场演出,340所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送1场戏曲、2场电影。
(一)组织开展叶县优秀戏曲剧目“进乡村入校园”活动
戏曲“进乡村入校园”活动由叶县豫剧团承担演出任务400
场,民营剧团承担演出任务100场。为高效地实现戏曲演出覆盖,各乡镇可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演出地点,采取相邻村集中观看演出(原则上一个村不超过3场,覆盖相邻的三个村庄)的方式,次年安排去不同的村进行演出,以此类推,循环进行。在送戏曲进乡村演出的同时,召集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观看。
(二)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电影“进乡村入校园”活动
爱国主义电影“进乡村入校园”任务由叶县电影公司承担。围绕反映真善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模范人物等题材的爱国主义电影到学校演出。为全县339所中小学演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1356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相对集中的150所中心学校入校演出,其余学校组织非寄宿制学校学生采取随村观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村电影放映任务按原程序进行。
(三)组织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活动
2019年“进乡村入校园”活动安排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50场。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创作排演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艺节目,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送文艺下基层。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艺作品、新创剧(节)目、戏曲名家、名段,爱国主义电影,送到广大基层群众和中小学校,让人民群众和在校青少年共享文艺发展成果。
(二)要确保演出质量。“进乡村入校园”活动是一项惠民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演出质量和演出时间。戏曲必须演出整场剧目,演出时长不低于120分钟,民营剧团必须演出参加叶县民营剧团优秀传统剧目调演时的剧目,保证主演及演出阵容相同;电影不低于90分钟;文艺演出节目不低于12个,时长不低于90分钟。在开展这项文化惠民活动的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富有生命力的原创作品,适时丰富到文艺演出节目中来。
(三)要提高演出覆盖率。根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要求,按照“每年每个行政村(社区)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每学期为每个中小学校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每学期为每个中小学校提供一场戏曲”的考核标准,确保全覆盖。
(四)要坚持公益性演出。演出活动要充分利用流动舞台车、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中小学校的露天舞台和礼堂等演出场地,因地制宜,排演和播放适合乡村群众和中小学生观看的节目,让基层群众、中小学生在寓教于乐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在不增加乡村和学校负担的基础上,按照演出场次计划,圆满完成“进乡村入校园”演出任务。演出完毕,由所在乡镇的文化站、村委会和中小学校在回执单上加盖公章,附现场影像资料作为演出的凭证。“进乡村入校园”活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惠民工程,各演出团体和演出单位不得向演出地村庄和学校收取费用。
四、组织领导
(一)“进乡村入校园”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县教体局负责组织落实。要切实做好观众的组织和场地提供、用电保障等配合工作,确保演出顺利、安全进行。
(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演出单位和演出团体的演出场次和演出质量跟踪监督和督导,确保电影戏曲文艺演出进乡村入校园活动有条不紊、遍地开花、扎实有效地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县财政局按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确定的演出场次,及时足额安排补助经费。民营剧团演出每场定补3000元;电影每场定补500元;文艺演出每场定补2000元。叶县豫剧团演出经费按原规定执行。承担演出的单位待演出结束后,凭《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回执单》、《戏曲“进乡村入校园”演出回执单》、《电影“进乡村入校园”演出回执单》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股进行资金拨付,总体演出费用控制在年初预算安排之内。
(四)演出任务完成后,负责“进乡村入校园”活动的演出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演出现场图片、音视频资料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社会文化股备案。
附件:1.政府购买演出服务场次分配
2.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回执单
3.戏曲“进乡村入校园”演出回执单
4.电影“进乡村入校园”演出回执单
附件下载:119133443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