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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5-12 关键词:
叶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20年“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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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使今年的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的安全有序、丰富多彩,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决定自5月9日至15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此,河南省减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叶县“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下发防灾减灾工作通知。以叶县减灾委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下发《叶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今年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此活动由县减灾委办、监测减灾股负责。

(二)播放防灾减灾公益广告片。于2020年5月9日至15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电视台、微信平台、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播放《2020年防灾减灾日公益广告片》。此活动由局宣传股、监测减灾股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组织职工参加防灾减灾知识竞赛,丰富职工的防灾减灾知识。此活动由监测减灾股负责。

(四)开展一系列新闻报道。联系相关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对“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此活动由局宣传股、监测减灾股负责。

(五)组织观看有关防灾减灾纪录片。于5·12当日,组织单位职工观看有关防灾减灾纪录片,从视觉上,让职工感受自然灾害的危害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性。此活动由局宣传股、监测减灾股负责。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5月9日至15日期间,针对辖区内开展以下活动:

1.利用公共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应急提示警示;

2.各居民小区、学校、机关、医院、景点、企事业单位临街大门前,通过橱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防灾减灾知识;

3.沿街报刊专栏张贴“5·12”防灾减灾日挂图。

此活动由县减灾委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县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

四、有关活动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的要求,提早谋划,仔细安排,确保“5·12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扎实实效。

(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暂不明朗,今年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主要依靠互联网及单位内部自主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在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中,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收集保存影像资料及宣传材料,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3日前报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