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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9-04 关键词: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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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0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局:

为组织实施好平顶山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7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平顶山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

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平顶山市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7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调大规模、调优结构、调长链条、调强加工能力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奶牛生产的积极性,持续推进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制种供种能力,推进全市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

1.目标任务。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15621个、奶牛标准化畜位12500个。

2.补助对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建畜位500个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新建畜位300个以上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

3.补助标准。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国定贫困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1000元,其他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700元;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国定贫困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2000元,其他县每个畜位补助不超过1200元。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实际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

4.实施要求。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等由各项目县具体负责。

(二)奶牛场提质增效项目

1.目标任务。支持奶牛场提质增效项目1个。

2.补助对象。鲁山县(国定贫困县)存栏奶牛100头(不包括奶公犊)以上、且持有有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含奶农合作社)

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设施改造、饲草料生产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创建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等。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上述内容上各有侧重。

4.补助标准。项目场原则上按照每头奶牛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场最少补贴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5.实施要求。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等由各相关项目县(市)具体负责。

(三)肉牛奶牛优质种质进口项目

1.目标任务。全年进口优质奶牛815头。

2.补助对象。2020年申请进口优质奶牛的奶牛养殖场、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的种畜禽生产单位(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补助条件。进口的优质奶牛及肉牛奶牛育种胚胎需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批准并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国家进出境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奶牛、肉牛奶牛胚胎动物检疫合格证和系谱档案相关证明资料;具有与国内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国内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与国外专业公司签订的进口奶牛、肉牛奶牛胚胎贸易合同等证明材料。

4.补助标准。进口优质奶牛每头补助1000元;进口奶牛育种胚胎每枚补助5000元、肉牛育种胚胎每枚补助3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各项目县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项目管理实施实行“四到县”,即补助资金切块到县、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管理责任明确县。市级畜牧部门负责项目具体指导和监督。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项目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各项目县实施方案于2020年9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畜牧局备案。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项目县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省级、市级和本地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使广大农民群众、养殖场和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项目实施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县要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扎实做好项目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市级畜牧部门将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步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信息调度。各项目县要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监控,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市级畜牧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资金。项目全面完成后,要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1月5日前报送市级畜牧部门(电子版和扫描件)

联系人:

畜牧科  卫怀德  2676672  邮箱:pdsxumuke@163.com

   张松山  2660058  邮箱:pdsnyb@163.com

 

附件: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附件

河南省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肉牛奶牛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序号

市县(单位)

新建肉牛标准化畜位数量(个)

新建奶牛标准化畜位数量(个)

完成提质增效奶牛场数量(个)

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数量(枚)

进口高品质奶牛数量(头)

完成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万头)

购置种牛精准高效繁育设备(台)

扩建新品种皮南牛种公牛站

顶山市

15621

12500

1


815




1

鲁山县

5688


1






2

叶县

1933








3

宝丰县


12500



815




4

舞钢市

500








5

郏县

7500


















备注:本表所列任务与下拨至各地的项目资金额度相匹配。各地项目绩效目标任务以省厅另行下达的绩效目标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