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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12-25 关键词:
叶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业技术员及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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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业技术员

及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决定在我县开展特聘服务计划,公开面向全县招聘5名特聘农业技术员和18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特聘对象

5名特聘农业技术员招聘对象:我县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18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对象: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二、特聘条件

1、具有丰富的农业或畜牧兽医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特长和科技素质。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能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3、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职责与任务

特聘农业技术员职责与任务:

1、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宣传乡村振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职责与任务:

1、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业农村局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75-8053415。

2、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或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聘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特聘农业技术员或动物防疫特聘专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或动物防疫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2个月(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对综合考核达90分以上者发全额报酬,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80-90分发90%报酬;70-80分发80%报酬;60-70分发60%服务报酬;低于60分扣发服务报酬,并解除服务合同来年不再聘用。

六、待遇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根据工作任务在服务合同中确定报酬,从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

 

 

 

                                  叶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