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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5-08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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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文202112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8

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我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产业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围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理念,突出农用优先、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着重发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兼顾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实施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思路,因地制宜,多元利用,重点发展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兼顾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科学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综合利用潜力大和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区域),逐步实现整县推进。

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县农业农村局指派专人对项目现场进行巡查,问询相关人员项目实施进度,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获得补助资格。

、实施内容

)秸秆机械深耕还田项目。以减少秸秆焚烧,提高空气质量,提高土地肥力为目的,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区域,作业面积7.5万亩,作业标准为秸秆粉碎+一遍深耕(作业深度不低于25cm)+一遍旋耕耙平,深耕旋耕耙平项目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由中标的项目实施主体统一实施,深耕旋耕耙平项目每亩补助60元,其余秸秆粉碎费用由农户自筹。

)秸秆腐熟剂还田项目。以实施秸秆机械深耕还田项目区为主要区域,作业面积7.5万亩结合我县实际和外县以往项目实施经验,采取由项目实施主体为种植农户施用秸秆腐熟剂每亩腐熟剂用量加人工撒施费用补贴16秸秆腐熟剂还田项目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由中标的项目实施主体统一实施

)秸秆饲料化养殖企业收储能力提升项目。包括还田收储机械补贴,养殖场青储池、秸秆收储仓库建设项目。对享受国家农机具补贴的秸秆专用机具,不再享受该项目的补贴。对没有享受国家农机具补贴的秸秆专用机具根据实施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机专业合作社)新购置的机械金额,按照不超过总价格(以税票为准)的50%予以补贴,建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建成验收通过后按照不超过总价值的50%进行补贴。

)秸秆饲料基料化项目。以养殖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秸秆饲料化、基料化收储利用数量按照每吨(折干)不超过50元的补贴标准对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企业予以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收储任务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验收申请,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数量及金额。

)生产有机肥企业补贴项目。以利用我县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企业为实施主体,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销售记录、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数量,按每吨不超过100元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六)其他项目。为保证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拟定的项目完成后,项目资金若有节余,可调整至方案内其它实施内容进行补贴。

、验收程序

(一)申请。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请验报告。

(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报告后,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专业第三方人员组成验收组通过现场查验、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取消项目补助资金。

(三)兑付。项目验收完成后,结合上级下达资金额度,确定拟补助项目及资金,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现项目资金。

、验收内容

(一)秸秆深耕旋耕耙平还田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作业地块农户清单、部分作业现场照片、农户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资料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专账,独立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秸秆腐熟剂还田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作业地块农户清单、部分作业现场照片、农户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资料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专账,独立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秸秆收储体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建项目现场照片、有关票据等资料。

(四)秸秆饲料化及基料化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收储任务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验收申请,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数量及金额。

(五)利用本县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企业补贴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生产、销售记录、销售发票清单、生产现场照片等资料,项目完成后所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建立全面管控秸秆焚烧工作体系,加大工作压力传导严格考核奖惩,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二)加强培训,营造氛围。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良好做法,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要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体系,通过召开技术讲座等方式,引导农民和市场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培肥地力化为自觉行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媒体、报纸、横幅、宣传车、“小广播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大意义、政策措施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打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群众基础。

(三)强化监管,确保成效。将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纳入目标考核,年终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单位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检查验收严禁吃拿卡要,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