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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8-04 关键词:
叶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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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叶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办)审核推荐,县联席会议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供销社对申报资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和复审,在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审定:叶县鑫祥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4家合作社为叶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4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定县级示范社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5-8053415)

1、叶县鑫祥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2、叶县鸿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3、平顶山逸景苗木专业合作社

4、叶县东方宏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叶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8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