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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1-13 关键词:
叶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第二次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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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叶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办)审核推荐,县联席会议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供销社对申报资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和复审,在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审定:叶县荣达养殖专业合作社17家合作社为叶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定县级示范社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5-8053415)

1、叶县荣达养殖专业合作社

2、叶县恒利养殖专业合作社

3、叶县新学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4、叶县豫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5、平顶山虽成种植专业合作社

6、平顶山迎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7、叶县康泰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8、叶县瑞海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9、叶县旺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0、叶县瑞和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1、叶县大鹏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2、叶县嘉润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3、叶县豫发种植专业合作社

14、叶县盛世桃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5、叶县瑞帆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6、叶县浩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7、叶县浩康种植专业合作社

 

 

 

           叶县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