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幼儿园
项目 | 计费单位 | 标准 | 批准文号 |
县城区内幼儿园保教费 | 元/生/月 | 200 | 叶发改收费〔2022〕192号 |
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及公办中心幼儿园保教费 | 元/生/月 | 170 | |
各村幼儿园保教费 | 元/生/月 | 150 |
要求:全县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教体局“关于全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请示”的批复》(叶发改收费〔2022〕192号)保教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及时缴至财政非税账户。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2.义务教育阶段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中招考试报名费 | 元/生 | 10 | 豫计收费〔2003〕966号 |
中招考试考务费 | 元/生/科 | 4 | |
中招理化生考试费 | 元/生/科 | 4 |
要求:各初中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教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要求收取费用,直接缴至财政非税账户,并由县教体局相关部门按规定上缴市教体局。同时,各学校将收费标准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3.普通高中阶段
项目 | 计费单位 | 标准 | 批准文号 |
普通高中学费 | 元/生/期 | 750 | 平发改行收〔2017〕165号 |
住宿费 | 元/生/期 | 245 | 叶价字〔2015〕5号 |
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行收〔2017〕165号)精神收取学费;按照叶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叶县高中阶段教育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叶价字〔2015〕5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并及时缴至财政非税账户。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4.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 | 计费单位 | 标准 | 批准文号 |
中专学生住宿费 | 元/生/期 | 245 | 叶价字〔2015〕5号 |
要求:学校按照叶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叶县高中阶段教育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叶价字〔2015〕5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并缴至财政非税账户。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二、服务性收费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中小学延时服务费 | 元/生/日 | 2.5 | 叶发改收费〔2023〕39号 |
要求: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制定叶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叶发改收费〔2023〕39号 )中规定的延时服务费标准,据实收取。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三、代收费
1.义务教育阶段
项目 | 年级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文号 |
中小学教辅材料 | 三年级 | 元/生/期 | 47.11 | 平教体基〔2023〕66 号 |
四年级 | 元/生/期 | 44.69 | ||
五年级 | 元/生/期 | 46.92 | ||
六年级 | 元/生/期 | 46.92 | ||
七年级 | 元/生/期 | 132.58 | ||
八年级 | 元/生/期 | 160.6 | ||
九年级 | 元/生/期 | 177.38 |
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 2023-2024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平教体基〔2023〕66 号)中规定的教辅材料进行征订,严禁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征订教辅材料。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2.普通高中阶段
项目 | 年级 | 计费单位 | 标准(元) | 批准文号 |
中小学教辅材料 | 高一 | 元/生/期 | 269.36 | 平教体基〔2023〕66 号 |
高二 | 元/生/期 | 561.26 | ||
书本费 | 按学期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 2023-2024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平教体基〔2023〕66 号)中规定的教辅材料进行征订,严禁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征订其他教辅材料。书本费按新华书店定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3.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 | 具体情况 |
书本费 | 按学期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要求:学生的书本费按新华书店定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同时,在学校显眼位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