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函〔2021〕34号 签发人:滕跃峰
办理结果:B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叶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王要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中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我局对您关心支持城市建设工作、热情给我们提出工作建议表示感谢。其次,我局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了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做出相应安排部署。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小区的物业和后期维护,针对老旧小区停车管理、交通组织、绿化管养、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有街道办牵头,居委会组织,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的全覆盖,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形成长效有序管理。
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部门是房产局,希望房产局能根据我县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出台合理的政策,彻底解决老旧小区长期无物业的问题。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与属地办事处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保障居民的物业管理问题。
再次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好家园。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妥,恳请批评指正。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李俊山 联系电话:15637584666)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