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庞秋丽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叶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泛采纳市民建议,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基本能够保障叶县城区道路畅通。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给我县的公共交通管理上带来不小的压力,同时,非机动车的与日俱增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其中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变向等交通违法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县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
对此,叶县公安局将会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对城区交通管控力度。交警大队根据城区非机动车形式多样的交通违法行为现状,将持续在城区主要路口合理布置警力,联合政府派遣的志愿者对各大路口过往电动车进行劝导教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乱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多次违反交通规则的,我们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同时,交警大队一直依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联合城建、执法局、交通局、巡防队等多个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对路面上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电动车进行查处,并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曝光,形成舆论、法治合力,增强群众道路安全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创建沟通平台。开展“交通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乡村”等系列活动,扎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及,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宣传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传统平面媒体及论坛、微博等现代网络媒介,发布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公告,广泛宣传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信号灯的特征、违法行为、危害以及应受处罚及法律依据,提醒广大群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害处,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创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欢迎群众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占领社会舆论高地。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如庞秋丽代表所愿,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会越来越少,叶县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出行会更加便利安全。
特此答复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孙盼盼 联系电话:3649015)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局。 |
叶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