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伟权、孙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洪庄杨镇中小学出入口与建设路交叉口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针对会议代表建议所提到的“关于在洪庄杨镇中小学出入口与建设路交叉口设红绿灯的建议”,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实地考察之后现已安装减速慢行警示灯,现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洪庄杨学校门口路段情况作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对洪庄杨镇中心学习校附近路段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面包车超员,改形,报废车辆行驶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管控;查处校车违规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遏制违情况除出现,加大管控货车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杜绝违法情况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创建沟通平台。依托“美丽乡村行”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乡村等系列活动,扎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及,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宣传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传统平面媒体及论坛、微博等现代网络媒介,发布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公告,广泛宣传行人乱穿马路、,提醒广大群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害处,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创建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欢迎群众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占领社会舆论高地。
特此答复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孙新飞 联系电话:3649015)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局。 |
叶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