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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3-00012 主题分类:2023年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8-25 关键词:
关于加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非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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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
建议人
叶英军
标题
关于加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非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近日,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创建办、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实施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知》,持续推进我县“文明出行、保护生命、从头开始”主体活动的开展。交管部门、城建执法部门在县域主要交通路口、公共区域都加大了督导力度,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规范了县城的交通秩序,也提升了我县的整体文明形象。

但是在很多公共区域或交通要道特别是商场、学校医院等购物、办事单位的附近的道路上会出现电动车辆(包括共享电车)不规范、占道,乱停、乱放等问题,严重影响机动车辆的通行。同时,还有一些不同颜色三轮、四轮电车(非绿牌车辆)招揽客人,进行非法营运,此举不仅扰乱县城的客运交通秩序,因驾驶员年龄较大且无驾驶证,而形成安全隐患。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在近3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方便群众,相关部门放宽管理尺度的原因。

因此,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在下一步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加大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大电动车辆(包括共享电车)的乱停、乱放和非法进行营运电动车的管理、整顿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共建美丽、文明叶县


承办单位
叶县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叶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非营运车辆安全隐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采取灵活措施,开展重点整治

结合城区电动车乱停乱放分布区域和高发时段的不同,合理安排部署,采取分路段、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进行规范摆放,特别是对叶舞路、叶廉路、中心街、叶公古街、文化路、昆阳大道、政通街等主次干道和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动车进行规范有序停放。

二、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

根据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结合实际情况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今年以来,在县医院周边、叶公古街等路段新增非机动车车位392个,同时,为方便非机动车入位规范停放在叶公古街设置橡胶路腿215个。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整治与宣传同步进行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违法乱停乱放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使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

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上路巡查的措施,对城区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进行规范,为广大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