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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高中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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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就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物资采购工作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教育教学用品、学生用物品、防疫物资、教师和学生用家具用具、宣传广告类及各类耗材、打印机、监控等。

一、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以下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二、物资采购工作程序

1.由需要购置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购买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部门、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至所属处室,由所属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签批,再送至学校总务处审批。

3.申购金额在500元以下由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500-5000元由校长审批,5000--10000元报书记知晓,10000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根据三重一大原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附会议纪要报请县财政局采购办并采用相应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4.采购人根据经完善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物资采购。

5.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教学实验用品等由相关人员提前3-5天填好申购清单并报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采购不及时,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的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三、物资采购的注意事项

  1.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负责后勤的领导把关与监督,总务处负责落实;其他不经总务处采购的物品,谁经办,谁负责,同时部门主管领导负监督责任。要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部门领导严把监督关。5000元以上大宗物资的购入务必要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的详细登记,便于学校随时检查。

    2.5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采购;500-2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2000--5000元须由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等三人以上进行采购;5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一同参与购买,并填写采买人员情况表。

    3.物资采购人员的结账方式。原则上采用即买即结(以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现金不予报销),一次事务一次结清,不拖欠,不累计,做到一事一清,一单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