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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高中职称评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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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职称评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和“重水平、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审方案,完善评审制度,创新评审手段,规范评审程序,推进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向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成立推荐委员会 

 任:王华召

副主任: 余国旗 陈鸿森      褚振华  李国有

         张铁套

 员: 张瑞华(处室) 张军良(处室) 许冠军  

段磊磊  王领坡  党伟勇(处室) 张帆

胡广业(处室)  余国锋  温炳杰  李海

李艳艳  刘广志  聂世刚  孟祥贵  窦向前  樊克彬  宋绍永  罗国宾  汪洋               

三、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做到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切实做到“五个公开”(即公开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指标、公开评审结果、公开上报结果)。

 四、职称评定量化计分细则

(一)任现职年限

该项计分公式为:计分=任现职年限×2

说明:①任职年限从聘任之日算起,不满一年的不计。

      ②上不封顶。

(二)教育教学水平和实绩贡献(奖励〔本项最高分为10分〕

1.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教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级分别10、8、6、4;获市、县教育局级单项优秀教师,分别计4、2分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国家、省、市、县,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称号或本人为优秀班主任的,分别计9、7、5、3分

3.任现职以来,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4.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5.任现职以来,获得上级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6.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国家、省、市、县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的,分别计8、6、4、2分。

 7.任现职以来,获得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

 8.任现职以来,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3年以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2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42分;获得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2如果证书不分等次,按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的分别计8、6、4、2)。

9.任现职以来,获得骨干教师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8、6、4、2分;获得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国家、省、市、县分别计7、5、3、2分。

10.任现职以来,校级荣誉称号1分本项最高计10分。

        计分办法:

 〔说明〕:①同类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同类奖励累计计分。

②凡集体获奖的,不给个人计分。

③校级荣誉可重复计分,校级荣誉指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以学校名义颁发的荣誉证书有文件可查。

④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荣誉证书,须课程研发中心审批申报提供备案材料我校发展有利,并且所获证书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认定不清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计分办法:

  (三)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获奖情况〔本项最高分为20分〕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活动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0、16、1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6、12、8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2、8、4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4、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2、1分;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须同时具有同等级别的优质课证书,并按同等级别优质课获奖等级计分。

 计分办法: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说明:①优质课证书必须附有文件、教案、专家评审意见表;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除上述材料外须附同等级别的优质课证书。

  ②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证书上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而非教育业务部门的章。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一律不予认可。

 ③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内容的优质课须提供相关光盘或录像。

 (四)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备其一〔本项最高分为10分〕 

1.课题研究:课程研发中心审批,并经教育主管部分(教研室或教科所)批准立项、获得结题证书或申报课题研究成果,主持人按以下标准计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2、1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分;获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6、4分,其它成员比主持人少一分;只结题,未申报成果奖的课题主持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8、6、4分,其它成员比主持人少一分。

〔说明〕:①成果奖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和奖励证书。②同一课题重复获奖(或获得结题证书),只能以最高奖计分;不同课题获奖(或获得结题证书),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

   2.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或校本课程: 以上活动均需学校课程研发中心审批,并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否则不予计分。以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8、6、4 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4、2分;获县级一、二奖的,分别计4、2分;经教科研处审批,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但未获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本课程,分别按以下标准计分:8、6、4、2分。

  3.教材编著: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每完成1项计6分。(高级可用)

 4.考试命题:参加省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6分,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4分,参加县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的,每参与一次计2分。

〔说明〕:不同的活动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同一活动不累计计分。

计分办法:

 

(五)所撰写的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本项最高分为5分〕

 ⑴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情况: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在省级CN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3分。

〔说明发表论文须经课程研发中心组织上报,而且发表的论文与申报学科及教育教学无关的,不予计分。证书上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而非业务部门的章。②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页。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做业绩参考条件,不予计分。③同一论文在不同报刊上发表,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不同论文在报刊上发表,按上述标准累计记分。④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教育类专业报刊上,在各类《论文集》、《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记分。⑤凡在取缔范围内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只有国际刊号(ISSN)、无国内刊号(CN)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承认。

 ⑵优秀论文类(指未公开发表的获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正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获县级(含县教育局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1、0.5分。

〔说明〕:①同一论文获不同级别的奖励,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论文获奖,按上述标准累计计分。

 ⑶出版著作情况: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发行的著作,独著,每本计8分;主编,每本计3分;副主编,每本计2分;多人参与合著者,每本计1分。

 计分办法:

 (六)教学成绩量化考核计分[本项最高分为100分]

各年级教师计分办法: 

〔说明〕:2020-2021学年度成绩计分占20%,2021-2022学年度成绩计分占20%,2022-2023学年度成绩计分占60%。

 (七)评议计分(满分13分)

民主评议占5分,计分办法:

领导评议占8分,计分办法:

    五、评审组织和程序

 (一)评审组织

 职称评定工作由职称推荐委员会统一负责。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要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具有公平、公正之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且要避嫌。

(二)评审程序

1.成立学校职评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向拟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全体教师传达上级关于职称评定的文件精神级下发的指标提出相关要求。

3.组织个人申报。

4.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核实申报人的硬件情况,确定符合条件者参评并对参评人员材料按照职称评定方案进行计分核算

    5.评议打分。

6.汇总分数和排名情况,上报校委会

8.校委会审核结果。

9.公示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10.将评审情况上报教育局。

 

六、几点说明

1.职评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上报材料过程中,所填写的工作经历必须真实,否则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2.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2023年9月19日根据职评文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3.本方案已9月27日下午叶县高中第七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0927日至1007日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该方案自20231007日起执行

4.本《方案》的解释权在职称推荐委员会

 

 

 

 

                     叶县高级中学                   2023年10月07日


职称积分有关问题

 

  1.优秀评卷员、新课程培训不加分

  2.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于市优秀

  3.荣誉称号非党政机关颁发降一级积分。如市工会技术创新…活动评为“技术英杰”按县处级荣誉计算

  4.课件方案设计按荣誉计

  5.技能竞赛中获优质课按优质课计算

  6.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班主任按同级优秀班主任积分,如市教育局颁发班主任按市优秀班主任

  7.团县委新长征突击手按局级积分

  8.县组织部颁发演讲比赛证书按局级积分

  9.成果奖励若奖励种类为论文,按论文积分

  10.2009职称证书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证书通过时间推迟至2009.12年,所有2009的职称证书通过时间2009.09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