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城市房屋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城市房屋开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开发行业管理和小区的建设;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法定项目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行业科技发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以及维护装修装饰行业市场秩序,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规划股、村建股、建工股、测绘队、法制股、招标办、墙改办、定额站、污水处理办公室、装饰办、公用办、安监站、拆迁办、设计审批股、热管办、园林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69人;在职人员193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70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0万元,占24%;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占0%;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44万元,占4%;项目支出2556万元,占72%,主要项目是:健康路升级改造、车站东路道路工程、宁洛高速至沙河桥景观提升、县产业集聚区郑庄排水渠等。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收入总计3570万元,支出总计357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城市经济的发展,叶县住建局加大工作力度,严查需交费项目及工地,增加收入,加大城市建设与管理强度;市政工程项目增多,项目工程款支出额增大。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0.02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1.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8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98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