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政府在结合市级文件精神及本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2025年3月1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制清理结果(草稿)后,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24日通过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结束之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