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平政〔2023〕7号)精神,结合叶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切实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力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意见》,对涉农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奖补支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2023年3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在深入有关乡(镇、街道)、企业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文件的初稿。期间,县政府先后多次召集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和涉农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对有关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了本《实施意见》。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考量
《实施意见》从持续提升种养水平、抓实抓细三产融合、健全完善发展载体、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不断夯实基础保障、以及其他产业支持政策等8个方面,明确了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力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确定这样的重点工作,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坚决贯彻上级相关精神,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切实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因地制宜,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实际发展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对相关优势特色产业进行支持奖补,确保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做强做大。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八大项、29条奖补措施,支持优质果蔬、食用菌、肉牛、肉羊、生猪等农业产业发展。其中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
第一项是持续提升种养水平,主要是激励引导企业扩大优质果蔬、食用菌、肉牛、肉羊、生猪的种养规模。
第二项是抓实抓细三产融合,主要是激励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粮食、果蔬、食用菌、生猪、肉牛、肉羊产业加工,加强冷库建设和电商发展。
第三项是健全完善发展载体,主要是激励推进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一村一品”。
第四项是发展壮大经营主体,主要是激励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
第五项是全力打造农业品牌,主要是激励推动农产品认证、知名品牌培育、绿色富硒功能品牌打造、优质农产品推介等工作。
第六项是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主要是激励推动农业科技研发、新技术培训示范、优良品种育种保护等工作水平再提升。
第七项是不断夯实基础保障,主要是激励金融机构、村级组织在破解融资、土地瓶颈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政策资金。
第八项是其他产业支持政策,主要是明确对五大主导产业以外的农业产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