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带动形成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政府效能更加高效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实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重塑表单、精简材料、优化环节、再造流程。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增加申请材料,不得将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加审批条件和环节。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业务关联性强的事项,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 三)工作目标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坚持依法 行政、同质服务、高效便捷,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入口,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数据共享、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力争做到办理“一件事”50%以上的表单信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压减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0%以上、办理环节压缩80%以上,实现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于8月底前全面落地、高效办理,并适时推进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1.高标准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并加强实施监督,2024年11月底前,除负面清单、分大厅、就近办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综合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进全面实现审批服务窗口、事项、人员、环节、系统五个“应进必进”,“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应设必设”,严查政务服务事项“ 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线下服务场所服务功能,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无差别综合受理或者设置不超过6个专业综合受理区,全面推行综合受理。推动一体化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有条件的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24小时服务不打烊”。采取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推动5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站)受理或办理。(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质量推进线上办事“ 一网通办”。统一使用省统一受理系统受理业务,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实现“一个平台管审批”。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省市政务服务平台。选取一批高频事项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标准“全程网办”。(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高效能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进一步规范 12345热线运行、数据分析和服务绩效考核,推动企业群众诉求从“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深化12345热线在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辅导等方面的作用,及时了解、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推进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评价体系深度融合,推动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的协同联动,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县政府办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高层次推进“进门一件事”。推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建设,实现信息“一次申报、多次复用”,相关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也可免提交。健全线上线下申报辅导、帮办代办等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顺畅、结果满意。(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全面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5.大力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的事项,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前后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出《叶县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见附件)根据“一件事”牵头单位、联办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单位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以并联审批为基础,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线上线下联动,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县发改委、残联、卫健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纠错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在市场准入准营、资质资格审批等领域,选取高频事项,深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改革。推动“信用+”审批服务创新。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人力资源局、司法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进一步梳理“叶县-昆山”跨省通办事项,围绕外出人员旅居、养老、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服务需求,制订出高频事项清单和通办事项规划标准。探索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制订通办业务操作流程,优化跨省通办综合窗口,规范线下服务场景应用,实行一地成功多地共享。(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大力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持续优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建立政策资金联动和多部门政策联审机制。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及时动态调整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清单,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将“企业报、政府审”的被动服务模式转变为“系统智审、智能确认、精准直达”的主动服务模式。推进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分级梳理惠农、助学、助医、养老、育幼、扶弱、助残等现行惠民政策,编制惠民政策清单和政策指南。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依法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用户身份,实现相关群体优待政策“免申即享”。(县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残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9.办事全程贴身服务。全面推行“进门有引导、办事有辅导、全程有帮办、进度随时查、服务可评价、结果免费寄”等服务标准。明确帮办代办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做优做细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 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等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和网络通信等便民应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跨层级集成办理。(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一批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和精准化、个性化的“一类事”场景。逐步推行证照到期、延续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等提醒。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融资对接、金融授信、经营状况查询、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县委组织部、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夯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
12.健全地方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智慧监管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制定全县12345热线诉求分类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适时完成《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规范》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质效。依托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各地各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编制政务数据目录,明确政务数据对应事项、来源系统、数据形式、类别级别、更新频率、提供单位等内容,逐步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应用支撑,滚动梳理发布可用电子证照,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实体证照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免提交,有力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事项落地。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切实保护政务数据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内容。(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实行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政府统一配备或者统一划转,由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推进职业化发展。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强化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县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部门逐年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对列入重点事项清单的各项“ 一件事”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强化县级统筹,组织开展合力攻坚,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并会同县级各联办单位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单位要会同联办单位组建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牵头单位、联办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推进;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序做好流程优化、工作 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高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联办单位开展集中攻坚,确保“一件事”按时间节点落地实施。
(三)加强宣传督导。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单位有关方面积极性,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同时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加大督导力度,对于因推进缓慢、配合不够等影响“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成效的,予以通报。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2024年6月28日
附 件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 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1 |
企业信息 变更“一件 事 ” | 企业变更登记 |
县市场监 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8 月 底前 |
企业印章刻制 | 县公安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中国人民银行叶县支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县税务局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2 |
开办运输 企业“一件 事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交通运 输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8 月 底前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 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 的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办理 | |||||
3 |
开办餐饮 店“一件 事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场监 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8 月 底前 |
食品经营许可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4 |
水电气网 联合报装 “一件事 ”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供电公司 |
国源水务 供电公司 供暖、供气公司
|
8 月 底前 |
供电报装 | |||||
燃气报装 | |||||
供排水报装 | |||||
通信报装 | 县通信管理局及网络运营商 | ||||
5 |
信用修复 “一件事 ” | 统筹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地方信用 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 指引 |
县发展改 革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8 月 底前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 部门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6 |
企业破产 信息核查 “一件事 ”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 汇总和结果送达 |
县行政审 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县行政审批和 政务信息管理局 |
8 月 底前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县公安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 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县医保局、税务局 |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 查 | 海关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7 |
企业注销 登记“一件 事 ” | 税务注销 |
县市场监 管局 | 县税务局 |
8 月 底前 |
企业注销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海关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中国人民银行叶县支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县公安局 | ||||
8 |
新生儿出 生“一件 事 ”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县卫生健 康委 | 县卫生健康委 |
5 月 底前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县卫生健康委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 岁 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县公安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县医保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县卫生健康委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9 |
教育入学 “一件事 ”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8 月 底前 |
户籍类证明 |
县公安局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县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0 |
社会保障 卡居民服 务“一件 事 ”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县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8 月 底前 |
就医购药 | 县医保局 | ||||
交通出行 | 县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11 |
残疾人服 务“一件 事 ”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 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县残联 |
县残联 |
8 月 底前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2 |
提前退休“一件 事 ”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县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8 月 底前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序号 | “一件事 ” 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完成 时限 |
13 |
正常退休“一件 事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县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8 月 底前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县医保局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县卫生健康委 | ||||
户籍信息确认 |
县公安局 |
叶县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