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2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6月底前,发布全县第一批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可办。2023年年底前,完成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两批基础清单中的全部任务,同时结合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2025年年底前,全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办事体验不断优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办理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依法依规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积极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和最小颗粒化原则,组织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优化整合,统一形成办事指南,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步配套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厘清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三)统一受理和出件方式。 “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探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织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收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各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
(四)加强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的实质性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五)推进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数据供给部门要加强数据治理,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不断提高共享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进一步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在第一批事项清单基础上,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以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组织梳理并选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七)加强综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提升集成化办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县行政服务中心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定期通报并向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二)强化协同配合。针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