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政府奖补清单
序号 | 奖补名称 | 奖励标准 | 奖补文件 | 兑现情况 | 备注 |
1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首次获证产品奖励5000元,每增加1个产品增加奖励3000元,但每个申报单位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有效期满后复查换证成功的,每个产品奖励2000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19〕26号) | 已兑现 | 该文件实施期限5年 |
2 |
绿色食品认证 | 次获证产品奖励2万元,每增加1个产品增加奖励5000元,但每个申报单位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有效期满后复查换证成功的,每个产品奖励3000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19〕26号) | 已兑现 | 该文件实施期限5年 |
3 |
有机农产品认证(不含有机转换认证) | 一次性奖励3万元。有效期满后复查换证成功的,每个产品奖励5000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19〕26号) | 已兑现 | 该文件实施期限5年 |
4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三品一标”农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19〕26号) | 已兑现 | 该文件实施期限5年 |
5 |
实行管家式服务 | 乡镇(街道)和县返乡创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家”,由县金融工作局组织各金融机构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金融管家”,由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税务管家”,由县自然资源局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土地管家”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6 |
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奖补 | 各类平台企业和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为平台企业或服务机构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7 | 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开展“互联网+创业” | 对注册地在叶县且入驻县电商产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房租费用全免,免费期限不超过三年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8 |
稳岗补贴 | 返乡创业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9 | “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创业贷款 | 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250万元(其中1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00万元为商业贷款),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其中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0万元为商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不超过2年;金融机构对其中的商业性贷款实行低利率,同时县财政给予2%的贴息,贴息不超过2年。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0 |
包容审慎监管 | 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市场主体的通知》(叶政文〔2020〕66号)要求,对返乡创业企业属首次违法、无主观故意以及能够及时整改的轻微违法事项,原则上不予处罚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1 |
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
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2 |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 |
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2-8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3 |
返乡下乡创业之星 |
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0.5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4 |
创业创新大赛 |
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推动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1〕3号) | 已兑现 | |
15 | 获得中国专利奖励 |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16 | 获得河南专利奖励 | 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1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17 | 获得驰名商标称号 | 每件奖励3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18 | 获得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称号 | 每件奖励5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19 | 成功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0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 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1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2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3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4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一次性奖励8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5 |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一次性奖励3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6 | 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 | 一次性奖励5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7 | 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 | 一次性奖励3万元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8 | 获得市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资金的企业 | 给予市财政补助资金总额50%的补助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29 | 对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多的金融机构 | 给予10万元奖励 |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叶政办〔2022〕14号) | 实施周期未到,尚未兑现 | |
30 | 红色历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优先安排,免费接待,免费进解 |
红色历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优先安排,免费接待,免费进解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1 | 红色历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优先安排,免费接待,免费进解 |
红色历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优先安排,免费接待,免费进解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2 | 满负荷企业生产奖励 | 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色荷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于10万元的财政奖励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3 | 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生产奖励 | 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年的奖励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4 | 企业安静日制度
| 除行政执法外,其他职能部门对企业检查必须到开发区管委会备案,由开发区管委会派人陪同,方可进厂检查。企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有效整改的,不予处罚;对必须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报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5 | 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 | 对招商引资入驻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先行先试,实现承诺即办证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 |
36 | 免费技能培训 | 免费为企业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及下属企业招引并参股的上下游企业比照执行。 | 中国平煤集团神马控股集团2023年专属礼包 | 已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