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行服〔2023〕14号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窗口单位形象,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便于操作”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人员在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实际,避免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评价结果,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价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年度评价按照各月平均得分计算。
三、综合评价设置扣分项和加分项。
四、综合评价主要围绕进驻部门窗口工作纪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创新业务开展工作四个方面,(附件1、附件2)
五、各窗口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顺延)将上月各类考核申报材料报对应股室,逾期不报视为无计分事项。督查股应于每月10日前(遇休息日顺延)会同业务股、网络股完成上月相关材料的统计审核,并完成综合评定。各窗口考核资料分别建立档案,考核记录应建档管理,至少保存一年。
六、评价结果在政务大厅公示。以适当形式通知所属单位。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计分细则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1.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计分细则
2.窗口月度评价计分细则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窗口工作人员月度工作纪律评价计分细则
考核内容 | 计分细则 | 考核数据来源 |
工作纪律(30分) |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 | 电子签到系统数据 |
2.未按规定请假或临时外出未登的每次扣2分;临时外出离岗超过30分钟扣2分;请假未安排好B岗的扣5分。 | 督查股 | |
3.上班时间有上网闲聊、玩游戏、浏览购物网站、炒股、手机娱乐、串岗、吃零食、在大厅吸烟、睡觉等,每次扣5分。 | 督查股日常检查 | |
4.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每次扣3分;参加活动、学习迟到早退或违反纪律的,每次扣1分。 | 会议签到记录 | |
5.私事(国家法定假日除外)请假、外派累计5天(含)以上的,每超出1天扣1分。 | 督查股 | |
6.未按规定着工装、带工牌每次扣5分。 | 督查股日常检查 | |
7.被上级部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的扣10分。 | 有关文件或问题清单等资料 |
附件2
窗口月度评价计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计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1 | 工作纪律(30分) | 窗口工作人员当月工作纪律人均得分。 | 窗口人员平均积分 |
2
| 服务规范(分30) | 1.违反服务禁语规定的,每次扣1分。 | 督查股 |
2.与服务对象争吵,每次扣5分。 | 投诉记录、12345热线转交办件 | ||
3.《办事指南》内容更新滞后或出现断档的,每次扣1分。 | 业务股核查 | ||
4.窗口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的扣3分。 | 考勤数据 | ||
5.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没有落实A、B岗要求每次扣2分。 | 督查股日常检查 | ||
6.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者便民服务热线未按时回复的,每件次扣2分。 | 群众反映,督查股抽查,县热线办反馈 | ||
7.受到投诉举报的每次扣5分。 | 县纪委监委反馈、督查股 | ||
8.云叫号系统正常使用,未使用造成办事群众拥挤的扣3分 | 云叫号数据、网络股日常检查 | ||
3 | 政务服务“好差评”(20) | 1.积极主动开展政务服务评价。违反规定扣10分。 | 网络股日常检查、数据反馈 |
2.差评事项按期整改,整改满意率达到100%。违反规定扣10分。 | |||
4 | 业务开展(20) | 1.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创新举措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积极开展一次告知、容缺受理等便民举措;主动“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优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每项加3分 2. 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业务事项。超过时限扣2分。 | 窗口申报业务股 |
5 | 加分项(10分) | 受办件群众表扬信、锦旗表扬加1分,最高加2分;受官方新闻媒体表扬或获得荣誉的,县级每次加5分,地市 级以上每次加10分。 | 窗口申报业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