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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3-00007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叶政办〔2023〕11号 发布日期:2023-10-08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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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108



叶县高标准农田“非农化”

“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发挥高标准农田效益,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309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平农领办文〔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区分合法和非法、存量和增量以及数据与现状不一致等情况,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精准精细做好问题整治,坚决不搞“一刀切”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引导群众牢记耕地利用优先顺序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做到“良田粮用、农地农用”强力遏制新增。

——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联动履职上下贯通开展问题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承包经营者、流转大户同向发力、通力合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持续发力、常态长效。深入分析影响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深层次原因,构建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加大高标准农保护和用途管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觉保护的积极性。

三、整治重点

“十二五”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开展整治,确保全县高标准农田质量不断提升。

(一)高标准农田“非农化”

1.在高标准农田上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2.在高标准农田上违规挖湖造景,包含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行为。

3.在高标准农田上违法违规发展设施农业,包括超备案规模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改为非农建设、设施农业经营结束后未按要求复垦的行为。

(二)高标准农田“非粮化”

1.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等破耕作层的行为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闲置、荒芜一年以上的行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不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的行为。

2.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耕地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的行为。

3.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不种粮食作物的“非粮化”行为。

四、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账销号扎实整改。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出台前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分类有序整改“两通知”出台后发生的问题,抓紧抓实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其中,对在高标准农田上违法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行为,由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在高标准农田上不种植粮食作物的“非粮化”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依规查处对高标准农田上违法违规绿化造林,特别是“两通知”出台后发生的高标准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行为,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认真开展清查,制定整改台账,交各乡镇(街道)整改复耕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用地备案的建成设施农业项目,由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严格查处、拆除复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任务落实,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统筹推进整治。要根据不同情形,实事求是、稳妥有序、分类处置,做到既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群众意愿,做深做细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严禁方法简单粗暴,积极通过政策引导解决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明令禁止、严重破坏高标准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不定期督导检查,特别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同时,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的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行动,迅速调查核实,切实解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一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对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二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实地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整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三要建立耕地保护负面清单,实行高标准农田用途管制,坚决严禁越红线、破底线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