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在叶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召开了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审议了《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至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工业综合管廊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盐都街道、廉村镇。管廊经过龚西村、司赵庄村、水牛杜村、胡村、李村、草厂庾村和后王村;北起盐神大道,中间经过杜叶线、健康路等交通网,南到叶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03742.97㎡。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AE-01、AE-02、AE-03、AE-04和AE-05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
三、地块控制指标
规划AE-01、AE-02、AE-03、AE-04和AE-05地块:
1.规划AE-01地块用地面积52563.60平方米;规划AE-02地块用地面积3880.40平方米;规划AE-03地块用地面积1817.83平方米;规划AE-04地块用地面积29821.03平方米;规划AE-05地块用地面积15660.10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4;
3.建筑密度:不小于4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12米。
四、建筑退让距离
本规划AE-01、AE-02、AE-03、AE-04和AE-05地块内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均不小于1米(详见附图)。
五、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AE-01、AE-02、AE-03、AE-04和AE-05地块不控制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六、配建设施要求
市政配建设施要求:排水设施采用多出口、分散就近排入路侧沟渠;电力规划各地块电源由综合管廊起点引入,各地块并联使用;通信规划各地块专用通信在工程设计阶段具体设计,通信线路以光缆为主,光缆、中继电缆、主干电缆及配线电缆采用随电力线路敷设,宜与电力线路同期、同路敷设。
公示日期: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5日
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申亚军
咨询电话:0375—6116737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