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国电投中电装备叶县风电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规划用地位置及面积
规划地块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叶邑镇、龙泉镇和辛店镇境内,规划总用地面积17770.68平方米,其中110KV升压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9770.68平方米,20台风电机组规划用地面积8000.00平方米(单台规划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
XD—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YY—01、YY—02、YY—03、YY—04、YY—05、YY—06、YY—07、LQ—01、LQ—02、LQ—03、LQ—04、XD—01、XD—02、XD—03、XD—04、XD—05、XD—06、XD—07、XD—08和XD—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
(1)XD—10地块:
1.容积率:不大于1.0;
2.建筑密度:不大于40%;
3.绿地率:不小于20%;
4.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24米。
(2)YY—01、YY—02、YY—03、YY—04、YY—05、YY—06、YY—07、LQ—01、LQ—02、LQ—03、LQ—04、XD—01、XD—02、XD—03、XD—04、XD—05、XD—06、XD—07、XD—08和XD—09共20个风电机组地块:
1.容积率:不小于0.8;
2.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250米。
四、交通出入口方位
XD—10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南向。
五、配建设施要求
1.XD—10地块配建变电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2.地块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恢复生产路、排水沟等农业设施或复耕。
3.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叶轮半径之和的1.5倍。
4.规划地块以风机为中心,周边不宜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要求高的功能区;
5.规划地块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
6.各风机基础设计时应有地质资料,确保风机整体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公示日期: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26日
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魏庚旭
联系电话:3310852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