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在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议,会上审议了《F—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编制单元大东环路与化工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南部,北邻化工一路,南邻污水处理厂,西邻现状农用地,东侧临近大东环路。规划总用地面积272529.34平方米,其中A-01-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62.42平方米,A-01-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077.81平方米,A-01-0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265.39平方米,A-01-0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09521.12平方米,A-01-0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7650.16平方米,A-01-0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9767.63平方米,A-01-07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743.77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A-01-01、A-01-02和A-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
规划A-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1304);
规划A-01-04、A-01-05和A-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262.42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
A-01-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077.81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
A-01-03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265.39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1.0;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绿地率:不小于20%;
5.建筑限高:30米。
A-01-04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09521.12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120米。
A-01-05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77650.16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120米。
A-01-06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69767.63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120米。
A-01-07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743.77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
四、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A-01-03地块西侧、南侧、北侧后退防护绿地不小于5米,东侧后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
规划A-01-04地块北侧后退防护绿地不小于5米,西侧和南侧后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东侧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规划A-01-05地块北侧后退防护绿地不小于5米,东侧和南侧后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西侧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规划A-01-06地块北侧和东侧后退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南侧后退防护绿地不小于5米,西侧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地下建筑物的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不得小于5米。(详见附图)
五、交通出入口方位
A-01-0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A-01-04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东向;A-01-05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西向;A-01-06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西向。
六、配建设施要求
1.规划A-01-03地块需配套变配电设施和垃圾收集点;A-01-04、A-01-05和A-01-06地块需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变配电设施、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存车处、垃圾收集点、消防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2.规划A-01-04、A-01-05和A-01-06地块机动车停车配建:按照工业厂房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2个配建;按照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配建。
3.规划A-01-04、A-01-05和A-01-06地块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按照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个配建,并宜配置充电控制设施。
4.市政配建设施要求:给水、污水、雨水、中水设施接开发区给水、污水、雨水、中水管网。
电力、电讯、燃气、热力接开发区电力、通讯、燃气、热力管线。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0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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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办单位: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高胜利
咨询电话:(0375)6118726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镇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镇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