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文〔2022〕1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并调整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等
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并调整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叶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领导小组、叶县“企业开办+N项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叶县电能烤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丁 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彭 可(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志强(县公安局工会主席)
侯向辉(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田东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融媒体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科协、邮政公司、烟草公司、供电公司、中石油叶县分公司、中石化叶县分公司、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田东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叶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付水生(县发改委主任)
郭 方(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县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县产业集聚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叶县“企业开办+N项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志钢(副县长)
成 员: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供电公司、邮政公司、人行叶县支行、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叶县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叶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志钢(副县长)
张安有(三级调研员、县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发改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税务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中石化叶县分公司、中石油叶县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叶县电能烤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钢(副县长)
副组长:赵三林(三级调研员、县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烟草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022年1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检察院,县法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