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行政执法部门>县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行政检查公示
平顶山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2688186391J

法定代表人

马文聚

地址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双随机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晓非、朱聪军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

行政检查内容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污染物排污情况;3.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检查时间

2021-09-13

行政检查地点

叶县龚店乡十里铺村

行政检查结果

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行政检查机关

叶县环境保护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