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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10-20 关键词:
叶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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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我县城镇供水价格,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叶县发改委近期将组织召开叶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及构成

1、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27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专家1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九龙街道办事处、昆阳街道办事处、盐都街道办事处代表各1名。

2、旁听人员:3-5人。

3、新闻媒体: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县域城镇集中供水区域常住居民,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会议纪律和有关事项;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意见;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由叶县国源水务有限公司推荐产生;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参加人员由县发改委邀请,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由县发改委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登记表)。消费者、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发改委报名。

报名地址:叶县广场东街(原物价局东二楼发改委价调股)

联 系 人:鲁华永    联系电话:0375-8053453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