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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01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叶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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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顶山市2023-2024年度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辖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叶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报的2021-2024年度年审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意见为同意上报,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5-8669679

电子邮箱:yxzfjrb@163.com

注: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