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教督〔2017〕4号
关于印发叶县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初中
综合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昆阳中学、县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管理水平的监测评估,完善制度体系和评估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现将新修订的《叶县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初中综合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叶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30日
叶县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初中综合评估方案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评估的指标设定、结果处理等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可行性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力求科学、全面、简便、实用、可行。
(三)激励性原则。评估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达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评估的实施
(一)评估范围:中心校、初中,昆阳中学、县实验学校。
(二)评估程序:县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每学年协调组织有关股室,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收集信息,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结果的运用:
1.设立综合评估先进学校。综合评估先进学校分别从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昆中、县实验学校)评估成绩前六名、前七名中产生。
2.设立综合评估进步学校。综合评估名次比上学年提高三个位次以上的学校,评定为综合评估进步学校。
3.连续三年综合评估先进的学校,班子成员优先提拔使用。
4.当年综合评估成绩位于后三名的中心校和初中,校长降级使用一年(主持学校工作)。
5.连续两学年综合评估位于全县后三名的中心校、初中,或者连续两学年累计退步五个位次以上(含五个位次)的中心校、退步七个位次以上(含七个位次)的初中,免去校长职务,同时重组学校领导班子。
6.对于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发生影响较大恶劣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7.当年综合评估结果及时在《教育督导简报》上发布,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呈报县四大班子领导,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中心校、初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及办法 | 分管领导 | 责任股室 |
A1 队伍 建设 60 分 | B1师德建设 | 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师德教育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宣传活动,建立教师师德考评长效机制。 | 10 | 1.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师德教育活动计4分。 2.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初中每学期不少于5次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中心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大型师德教育活动。有记录、有图片计3分。 3.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量化考核,并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档案资料齐全计3分。 4.教师出现违背师德行为并经查处的,该项为0分。 | 李 延 伟 | 师 训 股 |
B2 教师培训 | 积极参加教师集中培训、“国培计划”,扎实开展校本研修。 | 20 | 1.教师集中培训6分。迟到1人次扣0.5分,缺课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国培计划6分。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3.校本研修5分。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有活动图片。 4.自愿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市级奖每人次计1分,获省级奖每人次计2分,最高计3分。 | 李 延 伟 | 师 训 股 | |
B3 工作 会议 | 校长按时参加会议。 | 5 | 校长按时参加会议计5分,无故旷会或无故替会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郑 春 涛 | 办 公 室 | |
B4 考核 |
年度考核(含激情创业指数测评)。 | 15 | 在年度考核中,班子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一般计2分,较差计0分;校长优秀计5分,称职计3分,基本称职计2分,不称职计0分;在激情创业指数测评中,创业激情高的得票率90%以上(含90%)计5分,创业激情高及有创业激情两项合计得票率70%以上(含70%)计3分,创业激情得票率在70%以下计0分。 |
李 小 宇 |
人 事 股 | |
B5 校长 听课 | 积极参与听评课。 | 10 | 初中校长每学期听课不低于30节、中心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0节计10分,少一节扣1分,应付或弄虚作假该项计0分。 | 董 福 宏 | 督 导 室 | |
A2 教研与教学 30 分 | B6 电化教研 | 强化信息技术管理,加强网络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应用教学教研工作。 | 15 | 按照电教馆制定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评价标准》实施。 | 李 延 伟 | 电 教 馆 |
B7实验教学
| 实验室建、管、用规范,按时完成装备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 15 | 按照装备站制定的《教育技术装备评估评分标准》实施。 | 李 延 伟 | 装 备 站 | |
A3素质教育85分 | B8 体育 工作 | 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大课间符合规定;开展体育比赛活动;健全国家体育健康标准 测试档案。 |
25 | 1.认真落实国家体育课程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计5分,缺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 2.认真上好大课间。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次大课间活动,每次30分钟计5分。大课间活动每少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3.学校(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每学年组织不低于2次以田径为主的十个项目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计5分,无开展活动0分,开展活动比赛项目少一项扣1分。 4.国家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档案齐全计5分。纸质档案计3分,抽查档案,缺填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电子档案计2分,迟报扣1分,所报项目不全返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计5分。市级按获奖情况计分,县级统一组织的按比赛积分给分,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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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延 伟 |
体 卫 艺 股 |
B9 德育 工作 |
规范德育常规工作,创新德育形式,扎实开展各项德育活动。重点开展“读书活动”和少先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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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完善计2分;每学期制定有德育工作计划,并有工作总结计2分。 2.开展“德育教育第一课”活动计1分,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德育教育专题活动计2分。 3.有切实可行的《素质评价手册》使用办法,并按要求具体实施计2分。 4.每学年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或其他活动计2分。 5.每学年开展一次班主任和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计2分。 6.每学年参评上级开展的德育论文评选活动,上交数量不低于教师总人数的10%计2分。 7.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治安全教育、生命价值观培养专题讲座和“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计3分。 8.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建立家校联动、关爱服务机制计2分。 9.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办有家长学校,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资料齐全计2分。 10.每学年获得市级以上德育工作评先评优的学校,根据奖项内容总计2分。 11.深入开展“读书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计1分。每学年开展一次校级的“读书活动”评比计2分;县级评比按名次排比总计3分。 12.少先队组织队伍健全、制度完善计2分;积极开展各类少先队活动计3分。 |
李 延 伟 |
教 育 股 | |
B10 特色 学校 建设 |
认真落实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
5 | 1.确立有符合校情的特色项目计1分。 2.制订有操作性强的建设规划(方案)计1分。 3.建立保障机制,制订保障措施计1分。 4.积极申报特色学校认定工作,其特色项目切合实际,并经县教体局认定的特色学校计1分。 5.有具体的推进计划,不断探索和创新特色学校建设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计1分。 |
李 延 伟 |
教 育 股 | |
B11 规范 办学 |
认真落实省、市、县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 |
15 |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入学。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经教育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无条件接收计3分。 2.遵守招生秩序,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单独提前招生,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招生,不违规跨区域招生、不超计划招生计3分。 3.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学校作息时间符合上级规定要求计2分。 4.严格规范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计2分。 5.认真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挤占体育、艺术课、大课间、课外活动等综合实践活动课时间,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计1分。 6.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教材征订和循环教材循环使用工作计1分。 7.各学校教师不宣传动员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外补习班和购买辅导资料,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计2分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上交上级收交的各项材料,准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计1分。 |
李 延 伟 |
教 育 股 | |
B12 学籍管理 | 规范学籍管理。 | 5 | 1.根据《河南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按时办理在校生学籍;定期或不定期核实在校生学籍信息;及时处理学籍相关业务计3分。 2.规范流动生学籍管理,休、复、转学手续齐全,记录详实,网上办理不超过7个工作日;每学期期末上报流动生及辍学学生名单计2分。 | 李 延 伟 | 教 育 股 | |
A4 教学质量 700 分 | B13 教育教学质量 | 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 700 | 中心校(小学)、初中分别计700分。评价标准及办法参照《叶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方案》 | 李 延 伟 | 教育 股
教研 室 |
A5 学校管理 125 分 | B14 招生工作 | 做好中专招生工作。 | 10 | 按照职成教办提供的《中专招生评价标准》实施。 | 李延伟 | 职成教办 |
B15 安全工作 | 重视和加强 安全工作。 |
20 | 1.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及培训活动计1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师生掌握安全常识计4分。 2.安全管理分工详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计3分。 3.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大型排查每学期不低于两次;教室、寝室、食堂等重点部位排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严禁学生携带违禁药物、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计10分。 4.及时保存和上报相关安全材料计2分。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为0分。 |
陈 国 战 |
安 全 办 | |
B16食品卫生及图书室建设
| 重视食品卫生、图书室建设工作。 | 10 |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计5分;重视图书室建设计 3分;加强地方病、传染病防控,无群体性疫情发生计 2分。 | 陈 国 战 | 勤 俭 办 | |
B17 信访稳定 | 规范和加强信访管理。 | 10 | 重大决策前做好信访评估和分析研判工作计5分;快速有效处访计3分;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计2分。 | 陈 国 战 | 信 访 股 | |
B18 依法治教 | 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 | 5 |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计1分;开展师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法制课开设达到“四落实”计1分;建立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并落实到位计3分。 | 董 福 宏 | 法 制 股 | |
B19廉政建设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 10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校务公开计5分,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计5分,学校、教师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扣1—10 分。 | 陈 国 战 | 监 察 室 | |
B20财务管理 | 规范财务管理。 | 10 | 1.规范收支票据计1分;控制公务招待计1分;正确、合理使用公用经费计2分;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计3分。 2.妥善保管、使用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计1分;搞好预算、决算编制计2分。 3.在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教育检查中因学校在财务管理或收支中查出有违规违纪问题,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给予了相应处理的,该项计0分。 | 陈 国 战 | 计 财 股 | |
B21 学生资助 | 落实资助政策,规范学生资助工作 |
10 | 按照学生资助中心制定的《叶县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标准》执行。 | 李 小 宇 | 资助中心 | |
B22学前教育 | 加强幼教管理,保证幼儿 教育事业健康 发展。 |
20 | 1.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有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及问责机制3分。 2.制定有科学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3分。 3.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叶县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规范,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招生规模达到设置标准4分。 4.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做好各项申请的初审把关工作,无违规办园现象6分(发现一例违规扣3分,扣完为止)。 5.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健全乡、村公、民办幼儿园研修网络,有效解决“小学化”、“功利化”不良倾向4分。 |
郑 春 涛 |
幼 教 股 | |
B23校容校貌 |
校园干净整洁,文化氛围浓厚,育人环境 优雅。 |
20 | 1.校门(3分):①校门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②校牌清新;③校门设置有公告栏(板)、“无烟学校”或禁烟标志;④大门油漆较新、无腐烂、无乱贴、乱挂、乱写;⑤门口两侧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⑥外墙粉刷,设有固定标语(图片),标语(图片)规范、清新,内容主题鲜明。 2.校园(5分):①内墙粉刷,布置有固定标语(图片),且规范、清新,内容主题鲜明,并体现学校办学特色;②校园主干道硬化、平整,主干道两侧及校园四周种植成荫树木,空闲地有花坛或绿地,空地较大的学校建有小树园、小果园、小花园,绿化树、花、苗维护好;③花坛无污物、纸屑、损毁;④校园无乱贴、乱挂、乱涂、乱画,地面整洁,无乱堆乱放,操场平整,周边绿化;⑤排水管道等设施规整、无损坏;用电等线路设施规整、无损毁;⑥教学楼后、宿舍楼后、餐厅楼后无卫生死角;⑦校园有固定垃圾池,垃圾及时清理;⑧车辆停放有固定区域,且摆放整齐;⑨楼梯间无卫生死角,楼道有安全标识、照明应急设施且维护正常;⑩校园无鸡、犬等家禽、家畜。 3.教室(3分):①教室有标牌,门窗完好,无乱贴、乱画;②黑板侧面设置有布告栏,张贴课程表、作息表、值日表等,黑板报内容及时更新;③玻璃、窗台无积尘;教室地面干净;④用电设施规整完好、无积尘;⑤墙壁、天花板、墙角无积尘、蜘蛛网;⑥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4.教学辅助用房(3分):①办公室、会议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电教室等教学辅助用房有标牌,室内布置有名人名言、警句等且及时更新;②墙壁、窗台、天花板、地面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挂和蜘蛛网;③桌椅、器材等物品摆放整齐;④办公室配有绿色植物、仪容镜、毛巾、香皂,配有卫生打扫用品,卫生经常打扫无堆积;⑤会议室、办公室桌面摆有禁烟标识;⑥各功能室制度健全、干净整洁,窗帘、幕布及时清洗、更新。 5.生活用房(4分):①食堂有标牌,制度健全、上墙;②卫生打扫及时,无苍蝇、无积垢;③炊工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个人卫生好;④炊具干净,摆放整齐;⑤宿舍有标牌,管理制度(作息时间、就寝纪律、卫生管理等)健全上墙;⑥门窗完好,床铺干净整齐,物品摆放有序;⑦地面、床下干净,空气无异味;⑧厕所有标识,墙体无乱涂乱画,及时打扫清理。 6.活动设施(2分):①旗杆、旗台管理维护好,国旗及时更新;②阅报栏、板报设计规范,内容更新及时;③篮球架坚固安全无缺毁;④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摆放位置合理,无损坏。 |
董 福 宏 |
督 导 室 |
注:1.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初中和局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价。
2.评估年度内获得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加分。国家级分别加10分、8分,省级分别加6分、4分,市级分别加4分、3分;县级分别加2分、1分;承担市级以上综合检查或评估任务一次计3分。每学年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评估年度内受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扣分。国家级分别扣10分、8分,省级分别扣6分、4分,市级分别扣4分、3分;县级分别扣2分、1分。每学年累计扣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根据工作需要,督导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性督导,督导结果纳入综合评价,此项最高计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