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县直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叶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及叶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批复,现将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截止2024年10月15日,累计收到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6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51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700万元。
二、资金对接分配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统筹安排、聚焦任务、突出成效”的原则,综合考虑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谋划推进进度、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要求等因素,将衔接资金对接分配至项目。执行过程中,综合考虑对接项目建设情况,可结合实际将资金对接情况予以调整,确保衔接资金尽快支付尽快发挥效益。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衔接资金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叶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衔接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立项、财政评审、招标程序,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完善报账手续申请拨付资金。
3.严格资金绩效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发挥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作用,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监控为重点,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目的,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资金规范使用、有效利用。
附件:叶县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接分配使用计划
2024年10月15日
叶县2024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接分配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