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撤销备案及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一、叶县王东芳中医诊所
现场查验情况:悬挂门头与备案名称不符;急救药品及设备不完善,无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及医技人员岗位职责;各诊室布局规划不合理;提交备案材料与现场查验情况不一致。
诊所名称:叶县王东芳中医诊所,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盐都街道玄武大道美林湖小区南门向西第1-4号,机构负责人:王东芳,备案编号:MACXTPB4841042217D2222。
二、叶县宋学琴口腔诊所
现场查验情况:1.悬挂门头与备案名称不符;2.现场超标准设置3台牙椅及治疗室(申报材料为2室2台)、医技人员比例不达标;3.无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氧气瓶(袋)等、人工呼吸器过期;无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及医技人员岗位职责;消毒室闲置未配备相关设备。
诊所名称:叶县宋学琴口腔诊所,地址:叶县洪庄杨镇洛岗北村309号,机构负责人:宋学琴,备案编号:MACJDBNE841042217D220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撤销“叶县王东芳中医诊所”和“叶县宋学琴口腔诊所”备案。
三、叶县龙泉乡龙泉村第二卫生室
叶县龙泉乡龙泉村第二卫生室在本年度执业校验时由于现场评审不达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为期三个月,现已期满且该机构未再提交再次校验申请,现对叶县龙泉乡龙泉村第二卫生室依法予以注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号为:PDY12037141042212D6001,机构名称:叶县龙泉乡龙泉村第二卫生室,地址:叶县龙泉乡龙泉村,诊疗科目:内科,机构主要负责人:胡建英。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和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