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防控疫情,要靠科学,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现梳理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守土有责,传递法治正能量。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服从防疫大局,严格守法,携手战“疫”。
案例一
【相关法条】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案例二
【相关法条】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案例三
1.叶县盐都街道焦庄村卫生室
2.叶县辛店镇大木厂村卫生室
3.叶县保安镇陈岗村卫生室
4.叶县李灵先内科诊所
5.叶县九龙街道大北村卫生室
6.叶县任店镇卫生院瓦店分院
7.叶县昆阳街道程庄村第二卫生室
8.叶县昆阳街道程庄村卫生室
9.叶县眼耳鼻咽喉专科门诊
10.叶县李贺三内科诊所
11.叶县盐都街道郑庄村第二卫生室
12.叶县兰玉彬内科诊所
13.叶县昆阳街道堰口村卫生室
14.叶县叶邑镇邮亭村第二卫生室
15.叶邑镇赵庄村卫生室
16.九龙街道邱寨村卫生室
17.九龙街道张圪垱村卫生室
18.龙泉乡彭庄村卫生室
【相关法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工作要求,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隐患突出的要关闭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