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我辖区个别医疗机构已到或超过校验期未申请校验,现予以公告告知,请涉及的医疗机构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叶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6号窗口补办校验申请,对在限期内仍不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予以注销。
联系人:马世龙,联系电话:0375-6110228
附件: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名单
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法人姓名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1 叶县看守所卫生所 程会合 叶县九龙办事处闸西北路
2 叶县仁达口腔门诊部 李明飞 郭喜萍 叶县一里桥北路西
3 叶县廉村镇湾张村卫生室 张秋花 叶县廉村镇湾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