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药品和耗材采购,确保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耗材配送及时到位、质量安全有效,网采率达到100%,根据《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豫医保办〔2020〕40号)和《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管理的通知》(平卫〔2021〕12号)精神,经叶县医疗保障局和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进行遴选,遴选配送企业4家。
二、遴选范围
在河南省具有药品和耗材配送资格的企业中遴选。
三、配送区域
叶县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
四、配送期限
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配送工作,合同期限原则上暂定2年。
五、配送企业选择原则
1.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必须是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药品(耗材)相关经营配送资质;
2.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备案,具备在省医药采购平台网上委托配送条件;
3.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强的配送能力、健全的配送网络、良好的社会信誉、完备的运输仓储条件;
4.药品(耗材)配送企业满足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各类药品(耗材)供应,承担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配送工作;
5.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保证不论采购数量、品规、远近、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药品到位同时提供发票和出库单。
六、企业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
2.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
3.经营状况资料:2019-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能够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
4.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等。
5.质量管理体系资料:企业所经营药品品种及药品采购平台中标品规明细;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6.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7.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配送承诺书。
8.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企业员工花名册一份(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七、申请资料报送时限
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八、遴选程序
1. 叶县医疗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请企业资料进行审查。
2.根据企业所递交的遴选资料,采取在遴选小组(抽取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临床医师组成)打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遴选结果。
3.根据遴选结果,组织签订配送合同。
九、遴选公告网址
叶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十、申请资料报送地址
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与药政管理股。
联系人:吕帅纪
联系电话:15893430797
叶县医疗保障局
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